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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靶藥物」--顧名思義就是指藥物可以像打靶一樣尋找靶心做治療而不會大小通殺的一種藥物。在這裡要說的是標靶藥物大都指治療癌症的藥物為主,我們都知道癌症之所以發生是因為體內出現癌細胞,身體中控制細胞生長增殖機制發生失常而引起的疾病。癌細胞除了生長失控外,還可能會局部侵入周遭正常的組織,或者經由體內循環系統或淋巴系統轉移到身體其它部分,其嚴重程度取決於癌細胞所在部位以及惡性生長的程度,對於病人的生命及生活上都會產生極大的威脅,癌症反應在現實上已經多年佔據國人十大死亡原因的首位。
有別於以往癌症的化學治療模式,標靶藥物的出現在對於癌症病人的治療上又多了一種新的選擇。標靶藥物的研發針對癌細胞的突變、增殖或擴散的機轉上去做一阻斷作用,使得癌細胞無法繼續生長或修復,如此就可以達到抑制癌細胞生長、使癌細胞死亡、防止癌細胞擴散的目的。以目前的標靶藥物來說,大約可分成3大類:(1)抑制新生血管(Anti-angiogenesis),以切斷癌細胞的營養供給來使癌細胞死亡,如用於治療結腸癌的Avastin癌思停、用於晚期腎細胞癌及惡性胃腸道基質瘤的Sutent舒癌特(2)阻斷癌細胞訊息的傳遞路徑,進而阻斷腫瘤細胞生長、分裂的過程,此類藥物包括有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的Tarceva得舒緩、Iressa艾瑞莎;治療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Glivec基利克、Sprycel柏萊以及治療乳癌的Tykerb泰嘉錠(3)針對細胞表面抗原的標靶治療,如治療乳癌的Heceptin賀癌平、治療惡性淋巴瘤的MabThera莫須瘤以及結腸癌、晚期頭部癌的Erbitux爾必得舒。
標靶藥物的出現雖然可以避免掉傳統一般化療不管好壞細胞通殺的副作用,但可惜的是仍然有其侷限性,首先並非每種癌症都有標靶藥物可供治療,另外標靶藥物的使用也會與病人的基因有關,比如乳癌病人必須檢驗HER-2/neu基因是否為陽性,才會適合使用標靶藥物治療;目前癌症標靶藥物仍無法完全取代傳統化學治療,僅有Tarceva得舒緩及Iressa艾瑞莎得以單一使用在肺癌的控制上,其他標靶藥物仍然必須搭配化療或放射線治療才會有一定療效。最後要提到的是:由於各大藥廠在研發標靶藥物上投入了大量的金錢與時間,因此目前上市的標靶藥物價格都非常昂貴,長久治療下來恐怕非一般人所能負擔得起。綜合以上幾點,我們可以知道雖然標靶藥物為目前在治療癌症上提供一種很好的選擇,但目前其能治療的部分仍有許多限制,選擇如何對抗癌症還是有賴醫師與病人的共識與合作,採用最適合病人的治療方式,才能有效提升癌症病人的存活率與生活品質。
(筆者現為醫學中心藥劑部急診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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